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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北宋当名医 第23节 (第5/7页)
,铺垫那么多,他差点以为要做什么。 原来是来退亲的。 第28章 在宋朝以前,从汉朝开始,守孝三年的概念一直都存在的。“百善孝为先”便是儒家所倡导的孝道思想,在经历一系列的时间长河演变,从最初守孝制度针对的儒人士大夫,再到皇家也守孝,可历来也没有几个上位的皇帝能把三年守完。 后来,守孝制度约束到朝廷官员,开始出现了丁忧制度,父母去世的官员必须去职回家守孝,三年满才能复职。 而守孝的要求及其多,其中就有:不可饮酒,不可食rou,不可处内,不入公门,不与吉事。在《会典》中,也有明文规定:不娶妻纳妾,门庭不换旧符等。[注1] 当然,这些对于普通百姓来说,严格程度就不一样了。 要是让寻常百姓人家三年不劳作,只居家在屋,那恐怕就要饿死一大片。 因此,许多百姓的守孝时长多为“末七”,算起来前后共有四十九天。[注2] 不讲究的底层百姓,有的在过完头七就开始下地干活了。要不然,全家人吃什么。 所以,哪怕到了宋朝,丁忧制度变得更为严格,严格守约的还是在皇家、朝堂官员、官吏和大户人家。但目前来看,对底层百姓的影响还是不大的。 父母去世十二个月以后,正常娶亲的比比皆是。 许家与王家,原本定下结亲的日子便是在十二个月期间外,不需要另选吉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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